译文
江水决堤啊又流回,心爱的人儿别处飞,从此再不和我相随。没有我相伴相陪,终有一天你会懊悔。
江水静流啊积沙岛,心爱的人儿别处飞,从此再不和我相交。不再相聚便离去,将来一定忧伤不已。
江水改道啊又成河,心爱的人儿别处飞,从此再不来看望我。不见一面就离去,将来再号哭有何益。
注释
江:长江。汜(sì):由主流分出而复汇合的河水。
归:荣归故里。妇人谓嫁曰归。
不我以:不带我。我,媵自我也。
渚(zhǔ):水中小洲。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水中小洲曰渚,洲旁小水亦称渚。”
不我与:不
全诗三章。三章诗的开头都是写景。“汜”、“渚”、“沱”,上面的译文都从支流这一意义上翻译,而在弃妇心目中,这一条条不同的支流都是看得见的具体存在。她住在“汜”、“渚”、“沱”一带,她丈夫当年从水路而来,最后又从这些支流中的一条乘坐小船悄然离去。从表现手法说,各章的首句都是直陈其事,用的是赋体;从江水有支流,引出“之子归”的事实,则在赋体之中又兼有比兴的意味。
诗中的丈夫是一位薄情郎。在三章诗中,那弃妇分别用“不我以”、“不我与”、“不我过”来诉说丈夫对她的薄情。“不我以”,是不一道回去;“不我与”,是行前不和“我”在一起;“不我过“,是有意回避,干脆不露面。丈夫在
《召南·江有汜》是一首弃妇的哀怨诗。从诗中写到的“江”“沱”看来,产地是在召(在岐山,周初召公的采邑)的南部、古粱州境内长江上游的沱江一带。女主人公可能是一位商人妇。古代有一夫多妻制,商人在经商的地方娶了妻或妾,离开江沱返回家乡时将她遗弃了。她满怀哀怨,唱出了这首悲歌以自我安慰。诗中的“之子”,是古代妻妾对丈夫的一种称呼,与《卫风·有狐》的“之子无裳”的“之子”一样。
参考资料:完善
厉王虐,国人谤王。召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召公曰:“是障之也。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民之有口也,犹土之有山川也,财用于是乎出;犹其有原隰衍沃也,衣食于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败于是乎兴。行善而备败,其所以阜财用衣食者也。夫民虑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犹其有原隰衍沃也 一作:犹其原隰之有衍沃也)
王弗听,于是国人莫敢出言。三年,乃流王于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