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犹如二龙争战以决雌雄,赤壁一战,曹操的楼船被一扫而空。
烈火熊熊硝烟冲天,照耀云海,周瑜在此地大破曹公。
君去长江观看青碧澄明的江水,曹操倚仗权势,想吞食东吴时争斗的遗迹。
请您一定要将实地的观感写信告诉我,使我看过信后大壮心胆与气魄。
注释
⑴二龙:指争战之双方。此指曹操和孙权。雌雄:指输赢。
⑵“赤壁”句:建安十二年(208年),刘备与孙权联合与曹操在赤壁作战。周瑜用黄盖诈降计,“盖放诸船同时发火,时风威猛,悉延烧岸上营落。顷之,烟炎涨天,人马烧溺死者甚众”(见《三国志·吴书·周瑜传》。
⑶沧
此诗前四句讲的是赤壁之战,突出周瑜的事迹;后四句则是送别时有感而发,希望友人经常来信报告佳音。全诗把歌咏赤壁和送别友人这两个内容艺术地统一起来,并突出前者。作品风格慷慨雄壮,蕴含了作者济时救民的思想感情。
从此诗题目可以看出,诗人的创作意图在于把歌咏赤壁和送别友人这两个内容艺术地统一起来,并突出前者。
全诗八句,前四句讲的是赤壁之战的事迹,后四句则是送别时的有感而发,形式上组成两个相对独立的段落。使人惊异的是,李白在前半短短四句中,就成功地完成了咏史的任务。
“二龙争战决雌雄,赤壁楼船扫地空。”赤壁之战,曹操用大量军队,深入
此诗大约是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734年)李白旅游江夏(今湖北武汉)时所作。开元十五年(727年),李白客游云梦,故相许圉师“妻以孙女”(《上安州裴长史书》),他此后以安陆(今属湖北)为中心,在湖北一带“蹉跎十年”(《送从侄专游庐山序》),曾因结识荆州长史韩朝宗而作散文《与韩荆州书》。这首《赤壁歌送别》当与这篇《与韩荆州书》作于同年或稍后。
参考资料:完善
元和二年四月十三日夜,愈与吴郡张籍阅家中旧书,得李翰所为《张巡传》。翰以文章自名,为此传颇详密。然尚恨有阙者:不为许远立传,又不载雷万春事首尾。
远虽材若不及巡者,开门纳巡,位本在巡上。授之柄而处其下,无所疑忌,竟与巡俱守死,成功名,城陷而虏,与巡死先后异耳。两家子弟材智下,不能通知二父志,以为巡死而远就虏,疑畏死而辞服于贼。远诚畏死,何苦守尺寸之地,食其所爱之肉,以与贼抗而不降乎?当其围守时,外无蚍蜉蚁子之援,所欲忠者,国与主耳,而贼语以国亡主灭。远见救援不至,而贼来益众,必以其言为信;外无待而犹死守,人相食且尽,虽愚人亦能数日而知死所矣。远之不畏死亦明矣!乌有城坏其徒俱死,独蒙愧耻求活?虽至愚者不忍为,呜呼!而谓远之贤而为之邪?
说者又谓远与巡分城而守,城之陷,自远所分始。以此诟远,此又与儿童之见无异。人之将死,其藏腑必有先受其病者;引绳而绝之,其绝必有处。观者见其然,从而尤之,其亦不达于理矣!小人之好议论,不乐成人之美,如是哉!如巡、远之所成就,如此卓卓,犹不得免,其他则又何说!
当二公之初守也,宁能知人之卒不救,弃城而逆遁?苟此不能守,虽避之他处何益?及其无救而且穷也,将其创残饿羸之余,虽欲去,必不达。二公之贤,其讲之精矣!守一城,捍天下,以千百就尽之卒,战百万日滋之师,蔽遮江淮,沮遏其势,天下之不亡,其谁之功也!当是时,弃城而图存者,不可一二数;擅强兵坐而观者,相环也。不追议此,而责二公以死守,亦见其自比于逆乱,设淫辞而助之攻也。
愈尝从事于汴徐二府,屡道于两府间,亲祭于其所谓双庙者。其老人往往说巡、远时事云:南霁云之乞救于贺兰也,贺兰嫉巡、远之声威功绩出己上,不肯出师救;爱霁云之勇且壮,不听其语,强留之,具食与乐,延霁云坐。霁云慷慨语曰:“云来时,睢阳之人,不食月余日矣!云虽欲独食,义不忍;虽食,且不下咽!”因拔所佩刀,断一指,血淋漓,以示贺兰。一座大惊,皆感激为云泣下。云知贺兰终无为云出师意,即驰去;将出城,抽矢射佛寺浮图,矢着其上砖半箭,曰:“吾归破贼,必灭贺兰!此矢所以志也。”愈贞元中过泗州,船上人犹指以相语。城陷,贼以刃胁降巡,巡不屈,即牵去,将斩之;又降霁云,云未应。巡呼云曰:“南八,男儿死耳,不可为不义屈!”云笑曰:“欲将以有为也;公有言,云敢不死!”即不屈。
张籍曰:“有于嵩者,少依于巡;及巡起事,嵩常在围中。籍大历中于和州乌江县见嵩,嵩时年六十余矣。以巡初尝得临涣县尉,好学无所不读。籍时尚小,粗问巡、远事,不能细也。云:巡长七尺余,须髯若神。尝见嵩读《汉书》,谓嵩曰:“何为久读此?“嵩曰:“未熟也。“巡曰:“吾于书读不过三遍,终身不忘也。“因诵嵩所读书,尽卷不错一字。嵩惊,以为巡偶熟此卷,因乱抽他帙以试,无不尽然。嵩又取架上诸书试以问巡,巡应口诵无疑。嵩从巡久,亦不见巡常读书也。为文章,操纸笔立书,未尝起草。初守睢阳时,士卒仅万人,城中居人户,亦且数万,巡因一见问姓名,其后无不识者。巡怒,须髯辄张。及城陷,贼缚巡等数十人坐,且将戮。巡起旋,其众见巡起,或起或泣。巡曰:“汝勿怖!死,命也。“众泣不能仰视。巡就戮时,颜色不乱,阳阳如平常。远宽厚长者,貌如其心;与巡同年生,月日后于巡,呼巡为兄,死时年四十九。”嵩贞元初死于亳宋间。或传嵩有田在亳宋间,武人夺而有之,嵩将诣州讼理,为所杀。嵩无子。张籍云。